對于消費者行為概念的認識和理解不同,所識別和考慮的影響消費者行為的關鍵因素以及基于此而提出的消費者行為分析模型、分析原則和方法也會有所不同。
“體驗論”認為消費者行為是消費者的體驗過程,通常是一種感性的行為——消費者是在體驗中購買、在體驗中消費、在體驗中處置的。
“刺激—反應論”認為消費者行為是消費者對刺激的反應,從消費者與刺激的關系中去研究消費者行為。
“平衡協調論”認為消費者行為是消費者與營銷者之間的交換互動行為,是雙方均衡的結果。
“決策過程論”認為消費者行為是消費者為獲取、使用、處置消費物品或服務所采取的各種行動以及先于且決定這些行動的決策過程。自1986年恩格爾等提出這一概念后,從決策過程的角度考察消費者行為成為消費者行為學研究的一個重點,這一概念深入人心。

傳統上,消費者行為被理解為產品或服務的獲得或獲取,關于產品的消費與處置方面的研究相對地被忽視。隨著對消費者行為研究的深化,人們日益深刻地意識到消費者行為是一個整體、一個過程,獲取或者購買只是這一過程的一個階段。因此,研究消費者行為,既要掌握消費者在獲取商品、服務之前的信息搜集活動,商品、服務或品牌的評價與選擇活動,也應重視他們在購買產品或服務后如何處置產品及其與滿意狀態相關的活動等。
